华体汇手机版
义乌的发展轨迹是中国改革创新、融入全球市场的一个缩影。本次展出的作品,有20世纪七八十年代当地苏溪桥头货郎担影像,有廿三里老街提篮摆摊影像,有一代代小商品市场的迭代变迁;有1991年义乌民航机场通航、1995年首届义博会现场、2014年义乌至马德里班列首发的现场记录;也有义乌低矮破旧老城到现代都市风貌的蝶变……义乌摄影家们按动快门华体汇手机版,记录下了一个个珍贵的时刻,为城市保存了鲜活的历史。
华体汇手机版
为起到“办理一案,治理一片”的效果,近日,经鞍山中院审判委员会表决通过,分别向市内两家房产中介公司、市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业商会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司法建议,旨在加强企业管理、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。同时,鞍山中院审判委员会还研究通过《关于委托人利用其它中介机构“跳单”类型案件的裁判要旨》华体汇手机版,推动辖区类案裁判尺度的统一。
“虽然未签订书面中介合同,但被上诉人提交的双方聊天记录可以证明,上诉人接受了A公司员工白某提供的房源筛选、带看房、沟通磋商等服务,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,在合同书签名、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,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,对方接受时,合同成立。”合议庭解释道,如果A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对房屋买卖合同的订立起到了实质性作用,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,A公司的报酬请求就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。
“跳单”引发的纠纷并非个案。根据审判大数据分析研判,近3年鞍山市两级法院审结涉中介服务纠纷案件133件,其中委托人“跳单”引发的纠纷数量居高不下。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,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,鞍山中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作用,以本案审理为契机华体汇手机版,针对从一起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,向房产中介公司、行业协会、监管部门分别发出司法建议。
案件合议庭成员、民二庭公司保险类审判团队审判长霍健告诉《法治日报》记者:“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仅对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,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,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华体汇手机版,而对选择其他中介人与第三方订立本合同的情况留有空白。在本案中,前中介人的中介行为对促成本合同订立具有实质性作用,应对该条规定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,补充构成要件为‘委托人选择后中介人而与第三方订立本合同’,基于此华体汇手机版,应支付前中介人的报酬请求。如果存在多家中介人报告情形的,应按中介人的参与内容和原因力确定报酬比例。”
详情